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知识
一、什么是城镇职工医疗制度?
城镇职工是以职工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,它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。
二、宜宾市城镇职工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方案:
1、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,其余药费、治疗费、材料费等全部列入补偿范围;
2、起付线为在职600元,退休500元;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降低10%,但不能少于起付标准的50%
3、补偿比例: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后按不同类别予以补偿:其中在职病人报销80%;退休病人报销85%;
4、封顶线: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限额30万元;
三、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费用项目
(一)服务项目类
1、会诊费、出诊费、远程诊疗费、就(转)诊交通费、急救车费等。
2、空调费、取暖费、婴儿保温箱费、电话费、电炉费等。
3、陪护费、护工费、租床费、药浴费、煎药费等。
(二)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1、各种美容、整容、矫形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、补兔唇、矫斜眼、包皮环切、“O”形腿、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。
2、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、睡眠呼吸监测系统、微量元素检测、骨密度测定等。
3、各种减肥、增肥、增高、健美等诊疗项目。
4、各种医疗咨询。
(三)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1、细胞刀、电子束T、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项目。
2、义眼、义齿、义肢、助听器、拐杖等器具。
3、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(器)、治疗仪、理疗仪等治疗器械。
(四)治疗项目类
1、镶牙、种植牙、洁牙、黄黑牙等诊疗项目。
2、气功疗法、磁疗法、心理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。
3、各种不育(孕)症、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。
4各种性病药品、治疗、住院费。
(五)其他
因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伤、自残、自杀、戒毒、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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